[摘要] 小区院内场地改建为公共停车场,外来车辆可以进入停放。近日,郑州市同乐路10号院的这一举措引起该小区不少业主的不满。
小区院内场地改建为公共停车场,外来车辆可以进入停放。近日,郑州市同乐路10号院的这一举措引起该小区不少业主的不满。
业主郁闷 这事儿没经业主同意
“同乐路10号院为河南省商务厅家属院(小区网论坛),近期新物业入驻,没经业主同意,就在小区搞了个公共停车场,我们很不满意。”前日,该小区一位业主打来投诉电话。
昨天上午9点左右,记者来到该小区。门前同乐路上竖着的一块“P”字牌就进入眼帘,上面写着“同乐路10号院,车位72个”。走进大门,记者又看到两块告示牌。牌上显示:小区业主按每车位100元/月、租房户每车位150元/月,一次交费6个月,停车卡40元/张;而对进入小区停放的外来车辆,30内免费、1个内收费4元、超出1后每加收1元。
业主陈女士说:“没画停车位以前,就经常有外边的车进院停放,特别是在夜晚,很影响我们休息。”另一位业主在受访时也抱怨道,车位本来就有限,哪还有位置供外来的车停?
物业解释 收费是为了更好地服务
小区的告示牌上写道:“经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郑州市规划局批准,经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同乐社区和河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研究决定施行。”
该小区一鸣物业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在受访时坦言,物业刚入驻小区不久,增加了不少管理人员、更新了监控设备。将来停车场获取的,将用于为业主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上。画停车位之前,我们统计过业主机动车数量,根据本院实际情况,60个车位足够满足业主需求,剩余的便对外开放。而且,机动车进院须凭卡,卡发完了就不会再让车辆进入了。
张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小区“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证上显示有效期为2012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16日。
对于为何没事先征求业主意见,一鸣物业的张先生说:“小区是省商务厅家属院,公共用地归商务厅所有,他们对此有决定权。但如果以后随着业主车辆的增多,现有车位仅能满足业主所用,物业公司不会再把停车位对外开放。”
停管中心 小区可以申请停车场
那么,在小区内设立公共停车场究竟需要哪些程序?
郑州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中心规划处一负责人在受访时说:“如果小区有多余停车位,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开放作为公共停车场。符合相关规定后,我们会下发许可证。”此外,该负责人还强调,如果小区院内公共场所归业主共同所有,土地主管部门就得提前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但如果土地不归业主,土地主管部门自己就有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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