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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治理“住改商” 创业者担心被逼进写字楼

河南商报  2012-08-21 08:52

[摘要] 今年8月9日,郑州市出台《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要求在住宅内新开公司需经过相关业主的同意,而已经在住宅内开过公司的人,需要补充相关手续。在郑州市多个地段,住宅楼与写字楼的租金差别较大,尤其是郑东新区,地段相差不大的写字楼与住宅楼。

过去,创业者可以在居民楼内租房开公司,这可节省创业成本,但也存在着可能扰民、令小区业主不满的问题。

今年8月9日,郑州市出台《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要求在住宅内新开公司需经过相关业主的同意,而已经在住宅内开过公司的人,需要补充相关手续。

调查:您怎样看待郑州小区的“住改商”现象?

一方面,在住宅内开公司的确可以帮助创业者减少成本开支;另一方面,征求业主的同意,完全符合《物权法》的规定,是对业主生活环境的一种保护。

在此矛盾之下,政府如何才能在治理“住改商”过程中让双方满意?一旦操作不善,会带来哪些后果?专家、学者们又有啥看法?未来一周,河南商报将为大家做一次深入解读。

治理“住改商”意见出台后,邻居的意见,成为生意能否继续下去的重要标准,让不少在小区内做生意的商家倒吸了一口凉气,今后自己的公司还能继续开下去吗?

近日,河南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写字楼租赁价格普遍高出“住改商”房屋的情况下,郑州目前存在着大量利用“住改商”房屋经营的公司。

房地产行业人士甚至认为,一旦“住改商”商家难以在小区内继续经营、大量迁入写字楼,郑州的写字楼租赁价格势必会水涨船高。

案例

创业者悉心呵护和邻居的关系

1986年出生在南阳南召的王自业,来郑州创业办公司已三年有余。

这几年,靠着自己的努力,赵自业创办的网站开发公司已经看到了“曙光”,技术人员也从当初的2人增加到了8人。

因创业时严重缺少资金,索凌路与国基路附近阳光嘉苑小区中一套不足140平方米的住宅,便成了王自业的公司所在地。

“靠着我的笑容,周围的邻居对我都不错。”王自业说,从到阳光嘉苑租房那一天起,他就小心翼翼地与同一楼道的邻居们处关系,公司内不仅禁止大声说话,即便做成一单生意庆祝时也是小声Happy,生怕影响到邻居,惹大家不高兴。

“政府要治理在住宅内开公司,我们正在想出路。”王自业说,目前,公司员工有两种意见,一是去试着征求邻居的同意,继续在这里开公司;二是公司的业务已经有了起色,搬迁到写字楼里会有更好的发展。

王自业表示,他很想在这个小区内继续经营下去,如果这条路实在走不通了,只好花高价搬迁到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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