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既是小区的地皮,为何会被私人申办建了停车场?业主刘先生说,他花了14.5万元买了该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平时大部分闲置。胡先生说,以前他都是把车停在广场,如今“这是逼着我们买车位”。
停管中心:建临时停车场一般都不太严谨
昨日中午,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郑州市依据2003年实施的《停车场管理条例》设置停车场,一般情况下,性停车场需要规划局审批,而建设临时性的停车场没这么严谨。对于“规划局称未经审批的停车场就是非法的”说法,该工作人员说:“说正确也正确,说不正确也不正确。”
如果不是地皮的所有者,能否申办停车场呢?郑州市停管中心工作人员称,地皮的所有者或受所有者委托,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申办停车场,他们只负责审核土地性质,至于土地归属权问题和是否经过业主同意等具体问题,他们无权干涉。
便衣警察:“这里头,乱得很”
一位读者告诉东方今报记者, 他曾在郑州办过停车场,“不用经规划局,直接到停管中心的区中队就能办”。他说,一般程序是,经过停管中心审批,然后办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须经过物价局审核发放收费许可证后,才能“开张”。
昨天上午,东方今报记者现场采访时,遇到一位便衣警察正在现场办案,他说停在这个停车场的一辆轿车后备厢被撬,他来调监控录像。
听说记者在调查停车场的合法手续,他笑笑说,“这(指办停车场)里头,乱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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