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30日,北京市针对“国五条”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在二手房交易所得税方面规定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发布“京版国五条”细化征税标准。
3月30日,北京市针对“国五条”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在二手房交易所得税方面规定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发布“京版国五条”细化征税标准。
文件进一步明确,对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相应凭证确定房屋原值。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契税缴税凭证的,按孰高原则确定房屋原值;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时,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对房屋原值进行核实。上述两项均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个税以房屋交易价格按核定征收率1%计算。
北京地税局对房屋原值的核算方式等问题做出相应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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