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几个省市相继在3月最后的两天,拿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细则。
十几个省市相继在3月最后的两天,拿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让市场躁动、揣测了近一个月的靴子终于落地,2013年的房地产调控至此进入具体操作阶段。
房地产调控没有最严,只有更严。从限购、限贷,到税收、房价控制目标,这一轮的调控显然超出以往历次调控。从各地的细则来看,北京又一次成为调控最严格的城市。
在业内多位专家看来,此次调控注定是一场攻坚战,如果要实现调控目标,整个调控措施的执行力度将是决定成败的根本。
调控目标:房价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一季度都要公布调控细则和价格调控目标。房价调控目标则是整个调控的方向。
3月25日,广东省率先发声,个公布了“国五条”实施细则。
与“国五条”一样,广东版的实施细则也拿出了五条,这个细则对房价调控目标的表述是两个字:稳定。
这样的表述可以说基本上是为其他省市确立了标杆。在此之后出台的其他城市的实施细则中,对房价调控目标的表述基本如此。
广州、深圳市是广东版的实施细则点出的两个城市,这两个城市被要求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调控目标。而广东其他地区则被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
应该说,这样的表述给了这些城市相当的空间。
3月31日,广州、深圳市最终出台各自的实施细则。对2013年房价调控目标,两个城市如出一辙:即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房价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基本成为各地房价调控的目标。
青岛、南京、大连、合肥、天津、重庆、成都等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都是如此。如果说这些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还可以具体量化的话,上海和北京的房价调控目标则是雾里看花。
从上海的实施细则来看,房价调控目标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北京市的目标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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